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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为个体老板打工前,一定要签订责权分明的合同
今报讯 司机为车老板开车,车老板承诺所有罚款由他埋单,结果却有8张罚单没有交钱。现在罚金加滞纳金已经6000元了,昨天,被扣去驾照的司机说,自己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刘先生是信阳人,在外替人开车。2004年6月开始,他受雇于郑州一姓陈的车老板,在郑东新区一工程处开土方车。因为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常常会有超载、沿街抛撒等交通违法行为,因此业内向来有土石方老板为司机交罚款的“惯例”。找工作时,车老板口头承诺,愿为他的罚款全额埋单,但并没有形成文字合同。 起初两月内,刘先生开车被交巡警罚了400元,车老板爽快地交了罚款。刘先生也就没要求车老板签订书面合同。后来再有别的罚款单,刘先生全部交给了车老板陈先生。 今年4月份,刘先生又找了一个开小轿车的活儿,便辞掉了开土方车的重活。 今年10月16日,刘先生因违章被交巡警处罚时,才发现当时还有8张未处理的罚单记在自己名下,连同滞纳金竟有6000余元,因此驾照被扣。直到这时,刘先生才明白车老板并未履行承诺。当他找到那个车老板时,对方却推说车早已卖了。刘先生没办法,要是跟原车主陈先生耗下去的话,3%的滞纳金继续往上长;自己交吧,那6000多元意味着白打了半年工。 记者就此咨询了法律界人士。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黄允律师认为,由于罚款对象是司机,所以从法理上讲应由司机本人交纳罚款。而至于刘先生所说的车主替他交纳罚款的协议,在有确凿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应由车主交纳。 现在的问题在于双方当时只是口头协议。除非刘先生找到能直接证明该协议的人或者车老板曾给他交纳过罚金的证据,否则这笔罚金很可能由刘先生自己承担。专家也提醒别的雇工,工作前一定要签订正式的责权分明的合同,并在工作过程中注意证据保存,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E 线索提供 刘女士 见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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