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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3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副职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央企副职考核的范围和实施办法。
国资委强调,考核办法、考核过程、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企业负责人副职要在职代会或年度工作会议、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等范围就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实现企业负责人互相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相结合的闭合监督。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