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水扁出庭应讯声请法官回避 滔滔不绝自辩80分钟 |
|
| 时间:2008-12-30 3:33:08 |
来源:东方今报
|
|
|
|
|
厦门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29日第三度召开陈水扁的羁押庭,决定是否羁押陈水扁。陈水扁的委任律师一再以程序问题干扰庭审,质疑法院违法并案,要求审判长停止裁定,导致法官三度宣布休庭。 【花招一】声请法官回避 在昨天法院开审前15分钟,陈水扁的律师郑文龙表示,已经向法院声请回避状,抗议地方法院临时更换法官的动作,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审理程序,因此声请法官回避。 检察官则认为,依规定,必须认定法官有偏颇才要回避,律师没有提到法官是不是有偏颇,要件不够具体,而且规定就算法官有偏颇,也不需要立刻停止诉讼程序。 审判长蔡守训最后回应,有关声请回避部分,会由其他合议庭处理,但不影响所有诉讼程序,本案继续进行审理。 【花招二】“武器不平等” 郑文龙在提出法官应该回避无效后再度出招,指出羁押庭中6名检察官对陈水扁的3名律师,“武器不平等”,羁押庭为此再度休庭。 在昨日的羁押庭中,陈水扁方面一共有郑文龙、郑胜助以及石宜琳等3位律师,至于检方则有包含特侦组林嚞慧、越方如、周士榆、李海龙及北检主任检察官李嘉明、检察官林怡君合计6位检察官。因此扁律师表示,检辩双方已经出现“武器不平等”,要求审判长蔡守训应该处理。 【花招三】自辩滔滔不绝 在昨天的庭上,陈水扁滔滔不绝地为自己辩护了足足80分钟,大大占用了特侦组检察官的发言时间。 陈水扁自辩时对特侦组起诉他“国务费”、洗钱、龙潭、南港展览馆等案逐一反驳,称自己无罪,但是检方却将他起诉,“我感觉到欲哭无泪”。陈水扁在自述中也试图与吴淑珍切割,除了希望切断跟吴淑珍的犯意联络外,并且强调自己在职务上并没有犯意。 【花招四】狂咬马特别费 陈水扁发挥律师本色滔滔雄辩,称如果马英九的特别费案能被判无罪,他也不应该被起诉,也应该无罪判决。 陈水扁还特别搬出“大水库理论”,强调马英九之所以获判无罪,是因为他特别费因公支出超过收入,“审判长比谁都知道”,台北地院认为,这顶多是行政疏失,不涉及刑事犯罪。W 厦门日报 |
| |
| 【责任编辑:李鹏勋】 |
|
|
|
| 新闻热线 0371-65830000 |
| 发行热线 0371-65966600 |
| 广告热线 0371-65937966 |
| Q Q 热线 0371-65830000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