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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最“牛”阳台搭建在32楼高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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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9-18 5:02:01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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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消息 楼下伸出一角尖房顶,楼上“将就”着这房顶搭建起一个近20平方米的阳台,将50余平方米的小房子延伸了不少面积。这个规模不小的阳台竟建在32楼高空,被网友们戏称为“重庆最牛阳台”、“重庆第九奇迹建筑”。然而业主更多的是心惊胆战:“要是质量有问题,不仅是我们楼下的遭殃,这家人自己更不安全啊!” 昨日中午,记者在南岸区青龙路金阳罗马假日小区见到了这个阳台。因楼层太高,记者爬上旁边一栋楼的房顶,才看到了5号楼上的最“牛”阳台。该小区是欧式风格建筑,楼顶是高低错落的尖房顶,这个阳台立在30楼伸出的一角尖房顶上,十根木头柱子撑起了整个阳台,呈“L”形。柱子的根基用水泥固定。蓝色顶棚、紫色阳台,黑色铁艺栏杆,里面摆着木桌木凳,因为身处高空,还有淡淡烟雾笼罩,这座“空中楼阁”看上去很精美。 “32楼的高空搭那么大个阳台,万一垮了怎么办?”对这精美的“空中楼阁”,业主们喜欢不起来。下午3时,记者终于电话联系上房主陈女士。她表示修阳台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她说,接房时发现原来户型图上的平屋顶改成了坡屋顶,30楼的平层房屋也改成了跃层。坡屋顶就在她的主卧窗子下面,遮挡了她的视线。在找了专业人士测量后,她确定不会产生危险,才下决心修这样一个阳台,挡住楼下的屋顶。 陈女士说,这个阳台花费了四万多元。“我3岁的小孩就在这里上幼儿园,以后也要来住,如果有危险我怎么敢修?” 记者向市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反映了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尽快派人到现场进行查看。如果是未经审批破坏了原来的房屋结构或规划,他们将按规定查处。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违章搭建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所以建议其他业主或小区业主委员会也可运用《物权法》保护自己,通过司法手段解决。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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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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