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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严处山西省临汾溃坝责任人 山西省省长引咎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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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9-16 3:00:36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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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 鉴于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同志、副省长张建民同志对上述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接受孟学农同志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同意免去张建民同志的山西省副省长职务。对此次事故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由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对事故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彻底查清违法行为,依法认定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发生事故的尾矿库隶属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塔儿山铁矿,位于襄汾县陶寺乡。9月8日8时许,该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截至9月14日18时,已经确认254人死亡,34人受伤。经初步调查,导致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和建库,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安全整改指令不落实,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得力。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善后工作,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举一反三,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另据新华社电 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9月14日通过了关于接受孟学农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任命王君为山西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 临汾市已于13日下午对襄汾县委书记亢海银、县长李学俊作出停职检查的决定。 据抢险指挥部介绍,这次溃坝事故受灾人员达1047人。目前,受灾群众已全部安置。在赔偿问题上,坚持一视同仁,外地人和本地人一个赔偿标准。对每位遇难者赔偿20万元。 山西省纪检委表示,对这起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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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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