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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对药品受理、审评、审批三项职能权力进行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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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9-4 5:47:05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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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3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药监局对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三项职能的权力进行了分离,三个职能不会集中在一个部门。 颜江瑛介绍说,在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三个环节,在职能设定当中,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当中,在机关内部“三定”方案进一步细化当中,在职能设置里面有所体现。例如在审评、审批过程当中,行政事业单位承担技术审评,审批由食品的许可司负责保健食品和其他食品的许可,进行了权力的制约和相互工作的制约,同时也加强了一些协调工作。 据介绍,根据职责不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197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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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鹏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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