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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神酒业”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判决 两主犯被判刑
  时间:2008-7-25 4:10:05 来源:东方今报

    据新华社电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蚁神酒业”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判决,主犯蔡文国和李春平被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11月30日,蔡文国注册成立赤峰蚁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无资金保证能力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金及劳务费的手段,诱骗蚂蚁养殖户与其签订委托养殖合同、蚂蚁养殖回收合同,以此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非法收取租赁费总金额人民币5625.7万元。
    2005年1月1日,蔡文国将该公司转让给李春平,李春平又采取同样手段非法集资5589.22万元。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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