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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何必睚眦必报” 儿子被杀母亲法庭替凶手求情
  时间:2008-7-15 4:04:18 来源:东方今报

    北京消息 自己儿子被人持刀杀死,为人母者反而在法庭上替凶手求情,要求法院轻判凶手,如此数十年不遇的案件发生在北京市一中院。昨天上午,一中院公开宣判了宋晓明故意伤害一案。
    26岁的马刚家住河北省邯郸市一村镇。去年,在北京打工的马刚当上了一保安公司的业务经理,负责给该保安公司招人。同样从河北武安老家来北京打工的宋晓明,曾是马刚招收的一名保安。宋晓明在当保安期间,被拖欠了500元工资。今年春节前,宋晓明先后几次找马刚要钱,都没有结果。等钱回老家过年的宋晓明,携带一把水果刀约马刚面谈。双方言语不合,宋晓明持刀扎了马刚10多刀,导致马刚当场死亡。
    马刚的母亲梁女士说,她只有这一个儿子,已经为儿子准备了新房和结婚用品,准备让儿子在明年春节结婚。得到噩耗之初,梁女士整天以泪洗面,对凶手宋晓明充满仇恨。但是,了解到事情的起因后,她开始宽恕宋晓明。
    一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时,梁女士的一席话,让在场的所有人为之动容。梁女士一边哭一边说:“看到这个孩子(指宋晓明)就像看到了我儿子,我儿子不在了,就是杀了他,我儿子也活不过来,不如我行个好,替他求个情,请法院轻判他。”梁女士的丈夫也说:“开庭前我们就商量过,也取得了一致,能轻判他就轻判吧,我们儿子已经没了,做人何必睚眦必报呢?”
    经过审理,一中院认为,宋晓明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救助被害人。此外,宋晓明系初犯,确有悔过行为,而且此案由债务纠纷引发,被害人欠宋晓明工钱不给,也有过错。加上死者母亲也为宋晓明求情,要求从轻处罚,一中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晓明有期徒刑12年。
    听完判决,宋母哭着说:“感谢梁女士这位伟大的母亲,给了我儿子又一次生命。明儿(指宋晓明),你出来后要好好孝顺这位伟大的母亲。”
    闭庭后,法官、公诉人、律师、记者把一些捐款给了梁女士。宋晓明的母亲也跑上前,“扑通”一声跪在梁女士面前,边把一沓钱往梁女士面前放,边哭着磕头,感谢她放过自己的儿子。梁女士也拉着宋母之手,两个母亲泪流满面!但是,梁女士拒绝接受宋母的钱。Z  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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