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抗震总指挥部确定10个极重灾区 对余震再严密监视俩月 |
|
| 时间:2008-7-14 3:27:29 |
来源:东方今报
|
|
|
|
|
据新华社电12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温家宝主持召开总指挥部第23次会议,研究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后续救助政策等问题。 会议决定,在3个月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政府对生活仍不稳定的受灾群众继续给予救助。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后续救助政策以现金补助为主,不再发放口粮。人均每月补助200元,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三孤”等人员的补助标准。补助期限为9月至11月。后续救助政策到期后,对于生活困难需救助的灾区群众,可分别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冬春灾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会议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提出3点要求:(一)对震区的余震再严密监视2个月。(二)对汶川地震灾区大面积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性进行现场测查,在认识灾区次生灾害起因和发生条件的基础上,给出可能出现重大地质灾害的地域,并估算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以保证灾区恢复重建和可持续发展。(三)尽快确定地震遗迹遗址保护点,并对有可能长期保留的遗迹遗址进行保护。 综合考虑四川、甘肃和陕西3省的实际情况,确定汶川地震极重灾区为10个县(市),包括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重灾区为41个县(市、区);一般灾区为186个县(市、区)。 评估结果将作为灾后重建的参考依据。会议确定上述极重灾区和重灾区为灾后恢复重建国家规划范围。
|
| |
| 【责任编辑:郑国锋】 |
|
|
|
| 新闻热线 0371-65830000 |
| 发行热线 0371-65966600 |
| 广告热线 0371-65937966 |
| Q Q 热线 0371-65830000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