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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建议取消火车退票费 铁道部未正面回应
  时间:2008-7-7 5:47:36 来源:东方今报

    3日,北京律师董正伟收到国家发改委建议完善铁路退票费政策的回函,国家发改委建议,所退客票如能再次发票,不再收旅客退票费。今年5月,他曾建议国家发改委责令铁道部取消退票费。
    董正伟说,今年3月份,他发现火车票上有“限乘当日当次车,3日内到有效”的字样。他认为这句话自相矛盾,属于虚假宣传或者欺诈消费者。今年5月份,董正伟向铁道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请求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

发改委:停收退票费有法律障碍

    3日,董正伟收到国家发改委的回函,回函显示,国家发改委责令铁道部停止收取退票费有一些法律障碍。
    国家发改委称,从合同法角度看,旅客与铁路运输企业合同解除后,退票费主要是对因旅客退票造成铁路运输企业运输能力损失的赔偿,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
    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发改委已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完善退票费政策的建议:应区分不同情况发生的退票,对由于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或运输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退票,不应收取退票费;应按退票费发生的不同时段,合理设置差别退票费率;对旅客提前退票后运输企业能够再次发售的客票,原则上不应收取退票费;运输企业因自身原因,没有按合同约定正常完成旅客运输任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铁道部:“3日内到有效”将修改

    董正伟要求铁道部应责令铁路企业停止收取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撤销火车票票面的格式合同“限乘当日当次车,3日内到有效”。对此,铁道部回函称,近期铁道部已经启动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修订工作,在新的规程颁行之后,该规定将做相应的修改。
    董正伟认为铁路旅客伤亡15万元赔偿限额违反《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等基本法律规定,要求铁道部修改。他说其他死亡赔偿,一般都在30万元以上,远高于铁路旅客伤亡15万元的限额。
    铁道部称,赔偿限额规定是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属于行政法规,在法规尚未修订的情况下,铁道部将严格执行。
    董正伟建议铁道部建立火车票及相关手续费的价格听证制度。铁道部表示,现行的铁路票价政策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制定的,实际运用中也处于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之下,铁道部将与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沟通,认真审视有关制度,尽快完善。Z  新京报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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