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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大哥777”因非法经营罪被判3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时间:2008-5-24 7:46:32 来源:东方今报

    昨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对王秀杰(曾用名:王晓,网名:带头大哥777)涉嫌非法经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部分股民誉为“股神”的王秀杰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61272万元上缴国库。判决后,王秀杰暂未提出上诉。
    2006年5月,“带头大哥777”王秀杰在网上设群传授股票经验,通过缴费方式吸收会员加入,收取16名会员会费20多万元。因其自称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受到网民追捧,被网友奉为“散户的保护神”。
    2007年7月2日,王秀杰因涉嫌利用网络非法经营投资业务,被吉林省警方刑拘。Z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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