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消息 今年7月24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法院接到一纸诉状,安徽阜阳人刘进状告嘉兴人言明在一年前的8月17日傍晚殴打其子刘林,造成刘林6级伤残,现在还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彻底丧失劳动能力。要求言明赔偿残疾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余万元。南湖法院日前正式受理此案,并将于8月24日开庭审理。 刘林的姐姐刘梅回忆称:“那只大狗冲了上来嗅他,刘林害怕,就把竹枝挡在身前。狗的主人言明冲上来打了刘林两个耳光,并用手掐住刘林的脖子悬空走了十几米,刘林当时双眼紧闭,双手下垂,眼看就要没气了。”此外,言明逼着年仅10岁的小刘林给他的牧羊犬磕头赔罪,还必须喊狗一声“大爹”(嘉兴方言,意为“爷爷”)。Z安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