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郑州
河南
中国
国际
财经
娱乐
体育
说吧
楼市
车市
购物
旅游
健康
I T
教育
金融
电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国新闻 > 正文

湖北佘祥林冤案 个人共获赔偿68.6万
  时间:2005-10-28 5:42:48 来源:东方今报

  武汉消息 27日,京山县公安局与佘祥林签订了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其在关押期内的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22.6万元,佘母杨五香也获赔22万元。
  目前,加上9月2日荆门法院和当地政府赔(补)偿的46万元,“佘案”中,佘祥林个人共获得各类赔(补)偿68.6万元。根据双方协议,京山县公安局将在今年11月7日前,向5名受害者付清全部赔偿款。Z 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朱耒刚 】
打印】【顶部】【关闭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电话一响 见报答谢
新闻热线 0371-65830000
发行热线 0371-65966600
广告热线 0371-65937966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