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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将建领导接待日制度
  时间:2005-10-27 2:05:08 来源:东方今报

 
  据新华社电 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建立公安厅局长接待日制度。今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要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原则上,省级公安厅局长每月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1次,市、县公安局长每月接访不少于2次。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当地公安局长必须亲自接待、亲自处理。
  据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在26日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公安机关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责任编辑:朱耒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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