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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时间:2005-10-24 5:02:50 来源:东方今报


  据新华社电 为封堵贪官外逃躲避法律制裁的通道,中国政府在2003年12月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经过不到两年的积极准备,于22日将公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据公安部资料显示,到去年年底,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其中多为贪官),涉案金额达700亿元人民币。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于2003年10月经第58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2月14日生效。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22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公约作说明时说,国务院经审核认为,公约具体内容与中国国内法基本一致,为中国逐步解决涉外腐败犯罪案件中的“调查取证难、人员引渡难、资金返还难”提供了国际法依据。

 
【责任编辑:朱耒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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