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见习记者 刘史君/文图
10月18日下午,东方今报记者热线接到洛阳市民衡女士反映,她于1992年在支建西街花5万多元买的82平方米的三室一厅,未入住就发现有质量问题,跟开发商要求修理,开发商夏天推到冬天,冬天推到来年夏天,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接到电话后,记者来到位于七一路与体育场路中间的支建西街的1号楼5门洞李家看到:一楼西户北侧(厨房)墙体,自上至下向外倾斜,裂缝竟有十几厘米宽。楼的南侧墙体亦有一几厘米宽的裂缝。记者随着衡女士上到该门洞六楼,西户门前用厚厚的土拦着,好不容易打开房门,客厅有一层尘土,靠近墙的一面有积水的痕迹,一道道痕迹组成了一片“蜘蛛网”,中间天花板涂层有大块脱落,房间天花板与墙体连接处多数遭水侵蚀,上面有一层绿色的苔痕。
洛阳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表示,早已答应给她修,一个办法是她找人修公司出钱,二是尽快找人给处置修理。衡女士告诉记者,“就是这样,说得可好,就是没行动,近几年我去找她,她看见我就跑了,打电话总是不接”。
洛阳市住建委一张姓负责人就此事说:“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单位进行维修。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满后物业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维修项目需更新或改造的可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洛阳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卢崇美告诉记者:“20年的房子,早过保修期了,如确因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解决,如开发商找不到或解决不了,可按程序申请维修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