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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分婚前、婚后房产所有权
  时间:2006-2-23 2:12:03 来源: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于海洋


  郑州陈先生:我在婚前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并交了5万元的首付金(是我父母给我的),在银行申请了20年期20万元的按揭贷款,合同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婚后房产证下来了,房产证上自然也是我的名字,但是婚后才开始还按揭,那么这套房子的产权对于我和我妻子来说,从法律角度该如何具体划分?
  梁燕律师:这套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不能一概而论。依民法原理以及审判实践来看,房屋所有权和因欠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债务根本就是两回事,不能因为婚后陈先生的妻子也参与还钱就说妻子也对该房屋享有部分所有权。
  对于贷款银行而言,与陈先生之间属于借贷关系,银行是债权人,陈先生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及债务人,负有法定还款义务。婚后夫妻双方出于相互协助,愿意共同偿还此款,这属于陈先生的妻子代他向银行偿还了部分贷款,陈先生对他的妻子负债,但房屋所有权并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顺便说一句,新《婚姻法》实施后,不论夫妻结婚是否超过8年或者不到8年,婚前取得的房产仍属于婚前各方所有,而并不是一些人所称的“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在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即2001年4月28日)前已经结婚满8年,则该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如未满8年,则仍属个人财产”。(案例由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提供)

 
【责任编辑:朱耒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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