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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房子是今年3月17 日之前办理的按揭贷款,那么要注意了:从2006年1月1日起,银行将按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从月供账户“毫不含糊”地扣钱。这意味着您一定要多存点,以免因还款不足被银行罚息,而且更严重的是,随着10月1日央行在全国建立起个人信用评价体系,这种罚息还可能影响您的个人信用。 这种变化源自今年3月17日央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调整。央行相关文件规定,自2005年3月17日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和同期贷款利率相同,其下限不低于同期贷款利率的0.9倍。以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其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比此前的优惠利率5.31%高0.20个百分点。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则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为此,记者请银行的专业人士算了一笔账,以50万元20年期的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如果银行执行5.51%的下限优惠利率,购房者每月的还款额将增加55.7元;如果银行执行6.12%的基准利率,购房者每月还款额将增加2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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