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消息 由七部门配合实施的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近日却碰到了”房地产个税征收“的执行门槛。11月中旬,理应到了国税总局有关部门统计并公布各地上报情况的时间。但11月10日记者致电156号文中提到的国税总局地方税务司,该司一负责人给出的答复却是:“这个不归我们管。” 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税156号文件《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56号文),规定“2005年10月30日前,各地要将实施方案和牵头的单位及负责人名单上报总局”。个人所得税一旦征收,其20%的税率将使房屋转让者的收益有不小的损失,因而被看作是打击房地产投机的良方。而同时由于全国大多数地区的二手房市场尚不发达,个税的征收会使本不令人满意的二手房交易量急剧下降。 另外,156号文在国税总局官方网站上发布不足一月后,记者再次登录该网站时却发现这一文件已被删除。有业内人士表示,156号文的低调下发,可能是希望不引起市场过分敏感。 不过,由于156号文中提到的实施方案的上报单位国税总局地方税务司主要负责人对此事表示不知情,“那个文件不是我们起草的”,因此,各地的上报情况以及征收个税的执行与否便不得而知。21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