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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司机”可享保费优惠
  时间:2007-6-15 3:31:01 来源: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王毅 实习生 凌仕东/文 
    从今年7月1日起,驾驶“成绩”好的司机投保交强险就可以享受优惠了,而对驾驶“成绩”不好的司机,交强险保费则会提高以示惩戒。
    目前,四川、广东、江苏等地对交强险率的浮动幅度已有说法:“连续3年无交通事故、违章记录的司机,交强险费率浮动30%,投保最多优惠315元。”而上海的媒体则报道说:“保费最高累计上浮108%,最低下浮44%。”
    河南的情况如何呢?昨天,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产险办主任黄彦堂告诉记者,《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具体规定尚未对外公布。不过,《暂行办法》已下发至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相关部门,待修订完毕后将正式由保监会和公安部发布施行。
    记者昨日获悉,交强险实行浮动费率的关键环节——“河南省车险信息共享平台”目前正在加紧建设中。
    ●交强险要“奖优罚劣”
    据黄彦堂介绍,按照保监会规定,从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将在全国统一施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以此实现“奖优罚劣”。
    黄彦堂说:“虽然监管部门尚未确定最终执行办法,但《暂行办法》仍具有一定参考意义:将费率与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联系起来,我认为这样的‘奖优罚劣’有助于体现公平原则,有助于遏制恶意骗保等现象产生。”但他也表示,“不排除最终出台的相关办法有调整的可能性”。
    ●最多可优惠30%还是44%,说法不统一
    记者了解到,目前四川等地有报道称:交强险费率上下浮动最大比例敲定为30%,主要与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两项内容挂钩。连续3年以上没有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的车主可以享受到30%的优惠费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主再投保交强险时费率将会被提高30%,这就意味着记录良好的车主最多可省下315元。
    而上海有媒体则称,根据《暂行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签发的交强险保单,将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浮动,暂不根据驾驶人计算。摩托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暂不浮动。其中,共有6类交通事故、8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成为交强险费率向上或向下浮动的调整因素,每类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浮动比率不同。并称:“记者经过综合因素测算,如果连续3年或以上没有出过交通事故且没有违法行为的车主,其交纳的交强险保费即可降低44%;但如果一个车主上一年造成了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3次闯红灯再加上饮酒驾车等,那么他来年的保费可能累计最高可达基础保费的2.08倍。”
    虽然关于费率的说法不统一,但可以肯定的是,7月1日开始施行的交强险浮动费率只针对投保交强险1年以上的客户,如果一个保户今年1月1日首次投保交强险,要等到2008年1月1日以后才能享受浮动费率。
●河南车险信息共享平台亟待完善
    记者从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作为浮动机制的关键环节,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工作也有了新的进展。省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和省公安部门多次接触,包括“建设车险理赔信息简易数据库”在内的信息共享平台有望得到进一步完善。
    据悉,我省早在前年就开始未雨绸缪着手该系统的建设,按照最初设想,保险公司或交通管理部门只要输入车牌号或发动机号,就可以查到全省范围内任何一辆机动车的信息,包括出险记录、违章记录等,实现信息的实时交换共享。车主投保时,交强险信息平台可以自动生成保费上下浮动的幅度和具体金额。
    但是,由于搭建能够及时显示出险记录、违章记录等数据的数据库工作量巨大,涉及部门较多,部门协调尚需国家保监会及公安部最后定调,目前我省的信息共享平台仅能对保险公司、保险监管部门等开放。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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