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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管理执行新规
  时间:2007-1-5 1:13:57 来源:东方今报


    从2月1日起,市民到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就要遵守新的规定了。日前,央行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与改进,放宽了多项管理政策。
    ◎外币兑人民币取消单笔限额
    据介绍,以往个人结汇实行限额管理,1万美元以下的可以凭身份证直接到银行结汇,1万至5万美元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凭证才能办理,而5万美元以上的需要外汇局审批。
    《办法》简化了个人结汇手续,从2月1日起,个人结汇将实行总额管理,凡是在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办理,不需提供外汇来源的证明材料。
    为方便居民个人购汇、用汇,从去年5月起,我国境内个人购汇已经开始实施年度总额管理,目前额度设定为每年2万美元。《办法》规定,超出这一购汇限额的,个人只要能提供相关的对外贸易资料,比如贸易合同等,就可以申请所需要的结、售汇额度。
    ◎境内个人可买卖境外股票
    《办法》规定,境内个人在履行必要的核准、登记手续后,可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境外投资。境内个人可通过银行、基金公司等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进行境外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买卖。
    ◎现钞现汇账户不再区别对待
    《办法》规定,从2月1日起,将不再区分传统的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从而简化了个人外汇资金存取和划转的手续。
    据了解,目前市民购买B股、QDII、旅行支票或办理汇款时,银行都会要求市民办理一个“钞变汇”的手续,并且要收取一笔手续费。《办法》实施以后,这个“钞变汇”的手续以及相关手续费是否会被取消,银行有关人士表示,现在还不明确。另外,目前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都区分“现汇买入价”和“现钞买入价”,新规定实施后是否也将合并成一个“买入价”,现在也不明确。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新规定要到2月1日开始执行,估计各家银行都会在本月之内公布相应的操作细则。今综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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