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细心的储户前天会发现自己的活期存款账户上多了一笔钱,可别以为是银行工作人员出差错了,这是央行将个人活期存款由按年结息改为按季度结息后,银行首次向储户支付的活期利息。这笔利息如果不被取出,将在下一季度自动滚入本金中继续生息。 从今年9月2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活期存款由按年结息改为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因此,12月21日是新结息办法实施以来的首个结息日。 据建设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改变计结息方式对于储户而言,存款利息收入将会有所增加。因为按照新的规则结息,相当于活期存款利息多了几次“利滚利”的机会。而且存款由原先按每个月30天计息,改为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息,使利息计算更加精确。根据计算,1万元活期存款一年税后本息由原来的10057.6元增加到10058.52元,增长0.92元。如果遇到闰年,这个利息收入还会有所增加。 据悉,银行已向个人储户计付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20日的个人活期存款利息,结息利率为年利率0.72%。除了人民币活期存款外,有些银行的外币活期存款计结息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外币活期储蓄存款的计结息方式与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相同,也改为按季度结息。储户不妨关注一下自己的外币活期账户,看是否有利息进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