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郑州
河南
中国
国际
财经
娱乐
体育
说吧
楼市
车市
购物
旅游
健康
I T
教育
金融
电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金融 > 正文

工作有变如何变更寿险合同
  时间:2005-12-14 5:07:31 来源: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王毅


  问:我丈夫前不久从外地调到郑州工作,由于职业发生变化,保险代理人提醒他最好尽快进行保单变更。这样做是否有必要呢?三门峡王女士
  答:寿险大多期限较长,因自身情况变化而需变更合同的不在少数。只要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公司都允许客户变更保险合同。变更可分为主体变更和内容变更两种。主体变更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变更;内容变更包括职业及相应的风险等级变更、健康级别变更、红利领取方式和交费方式的变更,甚至险种的变更等。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需要变更合同时,投保人首先要联系代理人或者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提出变更要求。填写好变更申请上的相关信息后连同保单原件和其他必需的辅助材料交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直接在原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合同变更就正式生效了。保单变更的手续并不复杂,只要提供的材料齐全、信息正确,很快就可以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金额的变更,如果申请减少保额,减少部分将被视为退保,保险公司将按照现金价值退费。减少后的保额不能低于保险公司规定的最低投保限额。另外,很多保险公司规定附加险的变更只能在续交保费时提出。

 
【责任编辑:李鹏勋】
打印】【顶部】【关闭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电话一响 见报答谢
新闻热线 0371-65830000
发行热线 0371-65966600
广告热线 0371-65937966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