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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公交不让座,会罚款五十元?
  时间:2008-7-4 2:51:45 来源:东方今报

咸鱼(396373**)
    听说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草案)》有一条规定,说乘客不主动让座,车长和售票员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乘客坚持不让座的,车长还可以拒绝其乘坐,并由行政主管部门罚款50元!
    今报小强:
    你是不是坐公交从来不让座?
    咸鱼:
    不是啊,我平时坐公交,看到有老人或者孕妇都会让座的,因为自己年轻,站着无妨。我觉得很气愤,不知道谁想出这么个鬼点子,真让人无话可说!让座本来是美德,这样罚款,很多人会不服的!
    今报小强:
    这毕竟还是草案,能不能通过是另外一回事。
    咸鱼:
    不过心里还是不舒服!我觉得郑州人的素质还是可以的,公交车上的多数乘客会主动让座。如果按照草案的规定,车上那么多乘客,上来一位老人或者孕妇,你让谁让座?
    今报小强:
    要是都不让,有座位的每人罚50元!
    咸鱼:
    那不是太荒唐了吗?出台这么个规定,谁心里会服气啊,大家都掏钱买票,我让座是我有素质,有道德;不让座,说句不好听的也是本分。有时我主动给别人让座,可别人甩张臭脸就坐下,连个谢谢都不说,气死人了。
    今报小强:
    你一般给什么样的人让座呢?
    咸鱼:
    老人、孕妇和残疾人,或者拿很多行李的人,别的就不让了。
    今报小强:
    在我国,60周岁以上的人才算老人,不过你能知道别人多大吗?另外孕妇怀孕一两个月你也能看得出来吗?
    咸鱼:
    这事谁能说得准,只能凭感觉,难不成人家老人上车,你还要问人家的年龄?有的人面相就老,身体不好,看起来也像60岁以上的;如果是孕妇上车,你还要问人家怀孕几个月?是不是超过5个月就得让,5个月以下不让?
    今报小强:
    呵呵,除非老人都带上身份证,孕妇带上怀孕证明,上车就给司机和大伙儿看看……
    咸鱼:
    哈哈,不过我感觉这根本牵扯不上法律,这纯属道德问题啊,不能强行规定的,只能靠人本身的觉悟了。
    今报小强:
    呵呵,要是公交上不让座就罚款,以后铁路部门也该效仿了。
    咸鱼:
    是啊,我觉得自己是个热心的年轻人,可是看了这条规定,我以后在车上也不想让座了,我看谁来罚我,我要和他理论理论!
    今报小强:
    不管咋样规定,尊老爱幼是咱的传统美德,一定要坚持哦~
■网友:人都是平等的
    踏云飞(4705280**)
    我觉得不妥!一旦上车买了票,就相当于和公交公司订立了合同。公交车有义务把乘客送到相应的站点,作为车长,他没有权利因为乘客不让座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就是违约行为。
    南极光(75253**)
    你上车有几次能坐到座位?平时公交车上都挤得不行,这只能说明市政设施建设不到位,难道公交公司的利润还少吗?
    粉衣朵朵(202178**)
    要是真罚款,那就太变态了!每个公民在民事活动中都享有平等的地位,乘坐公交,每个人对座位都享有坐的权利!
    丝路 (1576222**)
    有时候我逛街回来提了一大堆东西,也很累的,还得穿着高跟鞋站着,司机要是开得猛,女孩子都被甩来甩去的。而且上下班高峰期,乘车的老头老太太还特别多!
■记者:技术失误,虚惊一场
    不让座罚款是真的吗?小强连线记者,证明这是虚惊一场,技术失误而已。
    今报记者刘长征:7月2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草案第四十条对公交车乘客的行为作了规范,其中第二款规定,乘客乘坐公交车辆,遇有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应当主动让座位。
    草案还规定,违反第二款规定,公交车长有权拒载。乘客经劝阻仍不改正的,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50元罚款。
    7月2日下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中,有常委组成人员提出,乘公交让座属于道德范围,不应该有条例法规进行调整,更不应该处罚。随后,草案中“乘坐公交不让座可以拒载、罚款”的内容被删除。
    郑州市法制局负责人解释说,“乘公交让座”这一条是在今年3月根据市民的意见加上的,后来处罚条例忘了作相应修改,导致草案里出现了“不让座罚款”的内容。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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