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嘢蠻尐綯愾★ 我姐姐在西开发区有家饭店,前几天店里的一位40多岁的阿姨没打招呼就走了。因为服务员不好招,我姐姐之前就对她说,如果想辞职,要提前一个月说,否则就不给工资,可她还是不说一声就走了。 今报小强: 一个月工钱她也不要啦? 嘢蠻尐綯愾★: 要啊,过了3天她就来要工资了。我姐不给,她就在饭店里大吵大闹,还把自己头发剪了一些下来。 今报小强: 晕~如果你们不给工钱,她就出家? 嘢蠻尐綯愾★: 不是啊,她拿着她的头发,说是我姐拽掉的,还把我姐的脖子抓肿了,冤枉我们说店里的人欺负她一个老太婆。 今报小强: 剪掉的头发跟拽掉的肯定不一样哈,拽掉的一般都带点人肉在上面……对啦,你们签用工合同了吗? 嘢蠻尐綯愾★: 签了,合同上说得很清楚。实际上之前她从饭店还借了一部分钱,扣发的部分很少。她的兄弟都来砸我们的饭店了,东西都砸完了,店里损失很大。 今报小强: 没报警抓他们吗? 嘢蠻尐綯愾★: 报了,我们不是本地人啊,到现在也没有处理结果。你说这事我们该怎样处理,该不该把工资给她呢? ■小强连线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赵万军: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不合法,因此饭店应该支付这位阿姨的工资;但这位阿姨的家人打砸饭店也是违法的,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毁坏公司财物罪,如果警方没有及时处理,饭店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这位阿姨赔偿饭店的财物损失和停业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