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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丢了东西,员工要当“小偷”
  时间:2007-12-7 3:14:11 来源:东方今报

蓝色天空
    昨天(12月5日)下午,小偷溜进了我们公司,把我们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偷走了!
    今报小强:
    人没丢就好……公司大白天没人值班吗?
    蓝色天空:
    当时是下午三点多,大家都跑业务去了啊,公司就剩下三个人了,老板在里屋的小办公室,我和另外一个同事在外面。一个20多岁的男人进了我们办公室,说要办业务。我就给他讲解了一下我们的情况,然后他说他想上网查查再说,我就同意了。
    今报小强:
    这么一查就把电脑查丢啦?
    蓝色天空:
    还没有,过了几分钟,他让我给他开收据,说是决定在我们这里办了,我就给他开了收据。然后他说收据上没有公章,他没法报销,我就去老板办公室拿公章了。
    今报小强:
    就在拿公章的工夫,小偷把电脑偷走了?
    蓝色天空:
    拿了公章,老板还问了我一些工作上的问题,就这样耽误了三四分钟。等我出来一看,那个人不见了!我就回到座位上等了一会儿,可是那个人还没回来,我就觉得不对劲了。四处看了看,发现旁边同事桌上的联想笔记本电脑不见了!
    今报小强:
    你那个同事没发现小偷偷东西吗?
    蓝色天空:
    他当时在打游戏,根本没注意到!我赶紧报警,但是警察说找回损失的可能性比较小。
    今报小强:
    找不到小偷,那这件事咋处理呢?
    蓝色天空:
    笔记本电脑是单位配发的,今年1月买的,一台5000元。老板说办公室里的几个人都有责任,需要把这个笔记本赔出来。他说他赔1000元,剩下的4000元让我们俩赔了。
    今报小强:
    还好这个老板没让你一个人全赔……
    蓝色天空:
    我觉得我多少也有点责任,再说老板对我们也不错,能赔就赔点吧。那个同事说他只愿意赔1000元,让我赔3000元,我不想因为这个事情让大家都不愉快,就同意了。
    今报小强:
    现在电脑这东西价格跌得比股市快多了,别说你这用了快一年的笔记本,就是全新的,恐怕也不到4000元吧?
    蓝色天空: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反正老板说我和同事要赔4000元。可今天(12月6日)上午同事上班后,跟我说他不会出一分钱的,他说小偷是我接待的,完全是我的责任。我说我进老板办公室,你也不帮忙看着点?他说不关他的事。你说他有责任吗?是不是要我自己赔?我感觉很委屈。我也不想出这种事情,不能把全部责任都让我担是吧?
■小强连线
    在郑州打工的网友鸽子也遇到了类似事件,她一个人在店里的时候,店里被盗了,老板扣留了她的工资作为赔偿。昨天小强采访了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赵万军律师。
    赵律师认为,员工因为过错给企业造成损失如何赔偿,首先要看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对此是怎么规定的。蓝色天空网友所在的公司笔记本被盗的事,涉案金额超过了800元,因此属于刑事案件,责任应该由小偷来承担,让员工来赔偿是违法的,员工当时正在上班,因此是职务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
    对于员工的过错,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员工赔偿少数一部分。对于鸽子网友工资被扣的事,赵律师说,老板这样做也是行不通的,这是劳动关系,和过错不是一码事,鸽子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通过劳动仲裁要回自己的工资。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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