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评论员 李春晓 还没放假呢,两位新密司机收到的罚单日期却提前到了五一。 他们本月26日因为 “超限行驶”被开了罚单,可这罚单的日期却写着5月1日。 超市里卖早产的食品咱们能明白是为啥,那是为了规避保质期,但罚单早产又是为哪般呢? 罚单早产,利益驱动不外乎增产。罚单创收是潜规则,交管部门靠贴条“借钱”也屡见不鲜。这次不同的是,罚单开得有硬伤,暴露了罚单下的“买路”交易。 据老司机说,在这一行罚款有月票之说,罚单开成5月份的,接下来的这个月就能幸免、不再掏钱。这是公路治理超限的潜规则。其实,说白了,高速公路和手机通话是一样一样的,有双向收费、有过路包月,有偷流量、有天价对账单(罚单)。 开封市交通管理部门错,错在缺乏程序正义,早产的罚单压根不占理。程序正义绝不是可有可无的细节,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张罚单开出来应该是能见得光的。 开封市城区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承认工作失误,但,谁能保证下次不出现类似的问题? 潜规则之所以厉害,就在于“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不动声色然而持续。 也许会有人质疑,如果像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所说,是司机自己要求把日期写成5月1日,那这俩司机是不是太工于心计?即便如此,难道“只许你钓鱼?不许我做局”?道理都一样,愿者上钩。如果交通局的工作人员自己立身正,就不怕有人钻空子。 记住一个最朴素的道理:清清白白做人,规规矩矩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