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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门民意”不该选择性接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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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12-16 3:39:12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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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士君 成都市政府日前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要求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据12月15日《新京报》) 对于各级党政领导而言,每封群众来信,实际上就是一份送上门的鲜活民意。面对“上门民意”,收信领导都应真诚与其沟通才是,可为何要加上个“重要的”前缀,搞所谓选择性接待呢?换言之,“重要的”标准为何?恐怕就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就群众来信而言,何谓“重要”,又该怎样判定其重不重要?此标准若立足领导本位去制定,那些影响到领导外在形象的、危及领导头顶官帽的群众来信,则肯定属重中之重,但论其数量,则不免寥寥。如果标准立足民生本位去制定的话,则几乎每封来信都是 “重要的”。因为对于每位给政府领导写信或上书的群众来说,都是在遇到自己摆不平的麻烦和解不开的疙瘩的时候,才想到求援于政府领导的。若写信群众自己都觉得没必要,抑或不重要,谁又会秉笔直书,向政府领导倾诉烦恼呢? 当然,“政府工作规则”之所以要给领导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加上个 “重要的”前缀或限制性条件,肯定是想若令政府领导对群众来信做到每信必阅,既不现实,也无必要。因为领导们大都日理万机,每信必阅,实无可能,除非由秘书代劳筛选后,挑所谓重要的群众来信进行阅批。可若秘书在“重要的”甄别标准上存在先天性偏差,那些靠读秘书阅过的信的领导,又如何晓得哪封重要,哪封不重要呢? 当下,许多领导同志常把“群众利益无小事”挂在嘴边,成都市的各部门领导想必也不例外。对于那些给政府领导写信的群众来说,他们都是在以为自己遭际到天大的事之后,才会动向领导写信之念头的。谁能料到,领导竟还要以重不重要的官定标准,将其分出个三六九等以区别对待。如此对待“上门民意”,于情于理,又何以堪? 显而易见,群众来信寄托着民众的信任与希望,如果对待此类“上门民意”实施选择性接纳,难免会令来信群众感到心灰意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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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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