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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究竟还有多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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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7-2 5:01:47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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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嘉宾·榴 莲 女儿已经三岁了,在她生日那天曾经非常认真地与我这个妈妈 “谈判”:“我都三岁了,从今天开始已经可以吃果冻了!” 女儿的话让我想笑,这小家伙竟然记住了果冻包装上的警示:“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但一转念我却又笑不出来,因为我必须告诉她:“虽然你已经三岁,妈妈也不会让你吃下这种灾难性的食品!” 灾难性食品?是不是有点危言耸听?不!绝不!看着一个个被果冻夺去幼小生命的孩子,看着一个个被丧子之痛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家长,作为一个母亲,我无法不痛恨这种原本属于孩子的食品——果冻! 拒绝女儿“以身试险”,不仅仅因为我对果冻的营养性和安全性持有怀疑,更重要的是我无法认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果冻安全与否的分界线——直径3.5厘米! 我不知道3.5和3.6之间的那一毫米是如何阻挡死神对于孩子们的吞噬,但是我知道医学专家曾经非常肯定地说:“并不是只有直径3.5厘米以下的小果冻可能导致儿童窒息,其实对于5岁以下的孩子来说,直径在3.5厘米以上的果冻同样很危险!” 我不知道那些直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果冻”到底是否安全,但我知道,即使把果冻做成馒头大,终究是要咬碎了才能吃,而这种过程本身对孩子来说就是危险的。 我不知道那些被印在果冻包装上的小如“虱子”的警示能引起多少家长的注意,但我知道一旦出了事,责任都在消费者身上:持续了3年之久的“小果冻噎死女婴案”有了初步的审判结果——上海市一中院对“小果冻噎死女婴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女婴父母败诉。(据7月1日《东方早报》)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只是这“一堑”的代价实在太大,不是哪个家长都能“吃”得起的,但这“一智”却是必须要长的,那就是宁愿让孩子对着果冻流口水,也不要“恩准食用”。不过也有例外,除非有一天,属于中国孩子的果冻也能和其他国家孩子吃的果冻一样使用可以融化的原料或配方…… 可这一天究竟还有多远?在女儿不算漫长的童年时光里,是否能等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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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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