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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配建经适房促进社会和谐
  时间:2008-6-20 3:30:41 来源:东方今报

□魏文彪
    北京今年将建经适房358万平方米、廉租房57万平方米、限价房596万平方米。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17日介绍说,在北京市今年将建的358万平方米经适房中,集中建设20个项目,面积达308万平方米,还有50万平方米将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这也是北京首次在商品房中配建经适房。(据6月18日《新京报》)
    近些年来,不少城市着手进行老城区改造工作。由于在旧房拆迁基础上建起的商品房价格普遍较高,远远超出低收入人群的购买能力,加之一些城市出于最大限度获取利益的考虑,将不赢利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在远郊地区,从而导致城区尤其是中心区逐渐为经济条件优越者“占据”,而经济困难群体则逐步被“逐出”城市中心地带的二元分居现象。
    将经济适用房建设在远郊地区,首先给低收入人群生活带来较大的不便。远郊地区生活设施普遍不太完善,由此不仅给低收入人群上下班及生活带来不便,而且提升了他们的生活成本,加重了其经济负担。其次,将一直生活在城区的低收入人群安置在远郊地区,也容易使他们产生被遗弃感,因而不能说是具有必要人文关怀意识的安置举措。
    经济条件优越人群因为高档住宅的建设逐步集中在城区与近郊居住,而经济困难人群随着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被大片安置在远郊居住,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贫富人群分区居住现象出现,不利于社会各阶层的融合与社会和谐程度的促进。将经济困难群体安置在远郊,或许某种程度上符合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原则,但这种安置方式及其导致的贫富分区现象,却给人以丛林法则大行其道、金钱主宰一切的印象,对社会文明与道德进步起着反向的推动作用。
    北京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房,不但能够避免因为将经济困难人群安置在远郊而给其工作生活带来不便,及增加其经济负担,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消弭贫富分区居住现象与社会道德风险出现的效用,因而是体现对弱势群体必要关怀的举措,能对社会和谐与文明道德进步起到促进作用。
    一些城市之所以将经济适用房建设在郊区,与这些城市奉行“经营城市”的理念不无关系,要避免将经济困难人群安置在远郊而导致贫富分区居住等不利社会和谐现象的出现,除了需要城市管理者不断增强自身人文关怀意识与社会责任感之外,更应消弭政府通过“经营城市”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欲求。唯有不断强化关怀社会弱势群体的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并通过制度化举措消弭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冲动,像北京这样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房之类体现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的举措,才能成为更多地方政府的自觉追求,才会有更多的人性化举措成为促进社会阶层融合的黏合剂,成为社会和谐与文明道德进步的推动器。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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