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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落实“8小时”,再讨论“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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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3-20 4:27:06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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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林 我国从1960年开始实行8小时工作制,至今已历时48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姒健敏认为,6小时工作制可以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缓解交通压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改善社会生存环境;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据3月19日《浙江日报》) 每天只需要工作6个小时?那真是太好了!作为一名上班族,我举双手加双脚赞成。不过,这样的兴奋只是一闪而过,就像一夜暴富的幻觉稍纵即逝。因为对于工作时间“弹性”很大的新闻工作者来说,不管实行几小时工作制,我们都要一如既往地那样工作。失望之余,我自然而然地想:假如实行6小时工作制,谁会从中受益呢? 7亿农民会成为受益者吗?当然不会。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来说,工时制从来都没有意义。 两亿农民工会成为受益者吗?估计他们只有苦笑的份儿。地球人都知道,农民工是中国目前工作时间最长的群体。几乎所有农民工,每天都要工作十几个小时,而且没有什么“加班”及“两倍加班费”之说。 厂矿企业会实行“6小时工作制”吗?机器一停,就意味着产量减少和利润减少;更何况,有些机器是不能停下来的。要保持机器的运转,每天“三班倒”就必须变成“四班倒”,这就意味着需要增加20%的职工,有几个企业愿意而且能够承受这样的成本增加? 想来想去,能真正享受“6小时工作制”的只有这部分人,那就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单位“坐办公室”的人。真正享受到“双休日”的,基本上也都是这些人。满打满算,这部分人全国也不会超过1亿。姒代表称调查显示,在我国,有效工时仅占制度工时的70%左右——— 这样的调查结果可能就是从这一群体身上得来的。因为对于农民工等一线劳动者来说,不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 姒代表称:“缩短工时,在不增加人员的条件下,劳动效益将增加25%。这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将更加明显。”我不知道这样的结论是如何得来的,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服务时间的大幅缩短,老百姓到政府部门办事就要吃更多的“闭门羹”了。在很多大城市,作息时间是“朝九晚五”,如果实行“6小时工作制”,就可能改成“朝十晚四”。夏天的下午四点,太阳还在半空,这个时候政府就要关门……公务员们的“生活质量”确实提高了,可是风尘仆仆从外地赶来办事的百姓却要等到明天,这合适吗? 姚代表还比较详细地设计了“6小时工作制”的实施细节,比如“严格执行超时时段工作3倍加班工资规定并且每天不超过两小时”、“限制劳动者业余时间兼职从事社会服务每周不得超过20小时”……考虑得不可谓不周全。如果这些设想都能付诸实施,确实是广大劳动者的一大幸事,也确实能起到他所设想的种种积极效果。可是,姚代表却没有说怎样才能保证这些设想能变成现实,而这个问题是绝对不能回避的。 我也非常憧憬姚代表设计出来的劳动状态和社会环境,因为那确实是一种非常和谐的愿景。不过,这样的愿景确实过于缥缈——— 还是等“8小时工作制”落实后,再来讨论是否实行 “6小时工作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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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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