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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涛 装修工阿君内急又找不到厕所,情急之中随地“方便”之际,被小区保安当场抓住,次日,开发商作出处理——— 重罚阿君一万元并且通报批评。(据10月18日《广州日报》) 见过这么牛的开发商吗?全然不顾自己没有罚款权,一出手就罚人家一万元。这也太狠了点儿。正如有人戏言:是不是他们把一万元当成了一元?在他们眼中,一万元能卖个啥?一平方米房子都买不到。 装修工随地“方便”,当然不对,但开发商不问青红皂白,出手就猛罚一通,很容易给人敲诈的感觉。活人不能让尿憋死,老话难听却很有道理。装修工找不到厕所,装修公司有责任,开发商当然也有责任。毕竟,他是在你的小区干活儿。 开发商罚款后不过瘾,还通报批评。在大家印象中,通报批评好像在同一个单位中或者上下级单位间较常见——— 作为 “外人”的开发商有什么资格给人家通报批评?从罚款到通报批评,霸道之中透着点儿“行政”的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