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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需要“加强老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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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10-18 4:38:36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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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评论员 梁岩 明天是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亦即“老人节”。 就在这个节日即将到来之际,一位市民给郑州市唯一一家专门接收痴呆老人的民间养老机构——— 爱馨聪慧苑写了一封表扬信,因为这家公寓接纳了他76岁的痴呆老父亲,解决了他家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详细报道见A16版) 还有多少家庭即将面临或者已经遇到养老难题?可能没有准确的统计。但有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根据联合国制定的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为老年型人口结构类型。而2002年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已升至8.2%。据估计,从2020年开始,中国将步入老龄化严重阶段;2050年,中国将步入超高老龄化国家行列。 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我国出现了大量“4-2-1”格局的家庭,这意味着一对夫妇要面对供养双方的父母和抚养一个未成年子女的沉重负担。这种负担还不仅仅体现在经济上,而且体现在技术、知识等方面。比如一个痴呆或患有其他精神疾病的老人可能让子女束手无策,甚至把全家都搅得鸡犬不宁——— 这确实是“孝道”难以承受之重。 养老需要两个重要条件:一是钱。没有资金保障,“养”就没有保障;二是工。子女是养老的第一责任人,但具体的照料或护理却不一定非由子女来做。因为有时候“养”老是需要专业技术的,而且在老龄化严重的阶段,养老也必须考虑效率。因此,必须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效的养老模式。 要保障养老资金,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主要是政府的责任,同时也需要企业和个人分担。而在养老模式上,还是应该走市场化之路,即运用市场机制,培育出众多像爱馨聪慧苑这样的专业养老机构,从而建立起“市场运作,政府或家庭埋单”与“家庭养老”并存的养老模式。因为“专业”,所以更有质量;因为“集中”,所以更有效率——— 恐怕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高老龄化社会的养老问题。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要迎接即将到来的高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就必须及早着手。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养老工作。目前,虽然养老金的缺口仍然很大,但一个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不仅提出要努力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而且专门强调要“加强老龄工作”。的确,要建设和谐社会,这是非常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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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鹏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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