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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关 广州一名暨南大学的女研究生先后两次递交的课程论文都被认定为抄袭。因此,她被学校开除学籍。事后,她将暨南大学告上了法庭。(据10月16日《信息时报》) 怎么说这名女生呢?第一次抄袭被发现,第二次还敢抄袭。她是不是在挑衅导师和学校?大胆到如此地步,难怪学校忍无可忍。 网上有不少人为这名女生叫屈:现在抄袭论文的现象相当普遍,不要说学生了,连一些导师、教授、作家都会在著作上做手脚,学校为什么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呢?换句话说,你抄、他抄,我凭什么不能抄?其实,学校对这名女生的抄袭已算是睁只眼闭只眼了——— 不然,她也不会有第二次抄袭的机会。 我们为什么对明目张胆的抄袭变得如此宽容?写小说的郭敬明被法院认定抄袭,但他拒绝道歉,他的粉丝依然热烈追捧,而且,他还因著名作家的推荐而加入中国作协。是不是我们对抄袭已见怪不怪了?暨南大学这次采取的“霹雳手段”,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抄袭依然是要付出代价的。尽管郭敬明对抄袭不以为意,但是,他的个人名声以及他的作品销量显然已受影响。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