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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安居”是政府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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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10-10 4:22:32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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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评论员 梁岩 “这是重大民生问题,住房问题解决了,等于搬走了老百姓身上的一座大山。”在昨天举行的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张大卫副省长如是说。为了帮助6.8万户城市低保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我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详细报道见A10版) 听了张副省长的一番话,再看看那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不能不让人由衷地欣慰。 教育、医疗、住房,被人称为压在百姓身上的新的“三座大山”。其中,住房这座“大山”最重,而且还在不断加码。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来说,不仅买房变得遥不可及,甚至租房都成了难以承受的负担。怎么办?很多人把目光投向了政府。 自从七八年前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实行了几十年的福利分房制度逐步淡出。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百姓住房问题上没有了责任。在市场化条件下,获得住房的主要途径应该是“找市场”,而不再是“找市长”。只要条件允许,所有家庭都应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即到市场上购买商品房或者自建住房。但作为最大宗的消费品之一,房屋在任何国家都不是所有家庭都能买得起、盖得起的。在被“市场”遗忘的角落,“市长”必须撑起一片天空。 民生问题是党和政府一直关注的重点。什么是“民生”?不外乎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作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百姓在这些方面的基本需求是必须予以保障的——— 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极端重要,原因正在于此。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保障 “居者有其屋”,必须承担起让百姓“安居”的责任。 但政府要承担起这个责任,委实不是易事。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保障……哪一项都需要庞大的资金,哪一块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相比之下,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负担更重,因为住房所需要的投入往往很大,而政府不仅要拿钱,而且还要拿地……然而,政府并没有推卸责任。这不仅是6.8万户城市低保家庭之福,也是所有城乡居民之幸,因为从这些举措中,人们清晰地看到了一个敢于担当的政府、一个为民着想的政府、一个值得信赖的政府。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子美若地下有知,也该含笑九泉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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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鹏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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