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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出名的方式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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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9-28 4:04:58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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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评论员 梁岩 找个人在马路上打出“10万元急寻遗失诗稿”的招牌,然后自己给报社打电话报料;第二天,就有人找到报社,说自己“捡”到了诗稿,然后煞有介事地搞了个交接仪式……这出戏的主角和导演是同一个人,他叫付鹏举。(详细报道见A14版) 对“付鹏举”这个名字,可能有不少人感到耳熟。是的,这样的主角和导演,他已经做过很多次了。从“不带她去看《雪狼湖》女友与他分手”到“看不惯文坛乌烟瘴气诗人愤然离家出走”再到今天的“10万元急寻遗失诗稿”……付鹏举每每能把媒体和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的身上。付鹏举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想除了“猎名”,恐怕找不到更合理的解释——— 事实上,人们也确实从他策划的一次次事件中知道了郑州有一个“诗人”叫付鹏举。 名人光彩,名利相连。肉体凡胎的俗人,没有几个人不想出名。因此,付鹏举的出名欲望,确实无可非议。但出名也要讲求方式,不能不择手段。那么,付鹏举采取的是什么方式呢?很显然,欺骗是主要手段——— 他不仅欺骗了媒体,也欺骗了读者。这种出名的方式,肯定不可取。 也许有人要说,对这种欺世盗名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搭理他,“连眼珠子都不要转过去”。如果媒体都不报道,他不就没辙了吗?记者和媒体当然也懂这个理儿,但这样的“策划”和炒作确实防不胜防。如果一个人把自尊和诚信都踩在脚下,一门心思地只想吸引人眼球,那么其他人想不注意他,还真不容易。把肉麻当有趣、人越多她越疯的“芙蓉姐姐”谁见谁恶心,但她确实“名满天下”了。 出名有两种:一种是“流芳百世”,一种是“遗臭万年”。如果有人不嫌名声臭,那也不妨成全他。不过,“遗臭万年”也不是件易事——— 付鹏举先生怕是永远也达不到这个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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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鹏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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