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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舟
22日作为公休日,山东潍坊所有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却都在正常上班。潍坊为了让市民能在中秋节回家与亲人团圆,将公休日(22日,周六)调整到25日(周二)下午和26日(周三)上午。(详细报道见本报A20版) 关于“中秋放假”的呼吁日益强烈。中秋节到来,山东潍坊此举,再次掀起了一场将中秋等传统节日纳入法定假日的热议。但在笔者看来,潍坊市政府推出的“中秋调休”,人性化管理理念值得赞赏,但却并不具备普适性,很难异地复制。“调休”只限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他社会行业领域譬如企业的从业者中秋节照常工作,这势必带来公共管理与社会之间联系纽带的部分脱节。 “中秋调休”大受追捧,一方面,可以“解读”为一种对传统节日气氛疏淡且日渐式微的担忧与反思。或者说,大众试图以休假的形式来强化对传统节日的认同感,捍卫和保护传统文化。 另一方面,大家对“中秋调休”的期待,更多地折射出一种权利诉求——— 对灵活休假方式的渴望。近年来,黄金周集中休假产生的“人满为患”等问题,让“带薪休假”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概念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追求。在我国,带薪休假其实早就出现在相关法律条文中了。然而,由于在现实中缺乏具体而规范的操作制度,导致带薪休假事实上只停留在法律的条文上。 由此来看,推广“中秋调休”,不如以中秋调休的人文理念推进权利假期——— 着手进行制度创新,用制度推动和“变现”法律规定的公民带薪休假权利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