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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评天下--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官员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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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9-20 5:14:49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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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12号文《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所作的规定。(据9月19日《中国青年报》) “这个变化实在是太大了!”“我不会是看错了吧?”看到这个消息,有人惊叹,有人甚至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人们吃惊和怀疑,主要是因为变化太大,而不是因为变得不对。 实际上,各级人大代表中官员比例过大的问题早已备受非议。在大多数人大,官员代表比例都超过70%。书记、市长、县长、局长……会堂之内,尽是乌纱。有人戏称:“人民代表大会成了官员代表大会!”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最高决策层的关注。 官员当代表,弊端实在多。比如,代表性不广泛、履职几乎虚化、自己监督自己等等。那么,官员代表为什么越来越多?从根本上讲,是制度的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官员不能当代表,也没有规定官员代表的比例。在“组织关”前,官员代表候选人的优势不言而喻。在“群众关”前,由于官员大都为当地选民所熟知,还拥有权力这个重重的砝码,而非官代表候选人既没有权力,也不为选民所认识,结果也就不难预料。 新疆 “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的规定,确实扼住了官员争挤人大的咽喉。如果真正把住了这个关口,新疆的人民代表大会就将是脱胎换骨——— 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嬗变! 不过,“不超过25%”不应是终极的目标。按照现代宪政“分权制衡”的要求,立法机关应该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也就是说,“一府两院”的公务员都不应该成为人大代表。在欧美民主国家,议员都是专职的。当然,即使要实行人大代表的专职化,也需要一个过程,因为从 “70%”一下子变成“0%”,是不太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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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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