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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搀扶老太被起诉”当作大案来办
  时间:2007-9-7 4:02:15 来源:东方今报

□严阳
    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往医院,却反被诬陷。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详细报道见本报今日A23版)
    从眼下见报的相关材料来看,显然对彭宇更有利一些:一是有目击证人陈先生证明彭宇并非肇事者,而是活雷锋;二是派出所里彭宇、陈先生及老太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无端遗失,而唯一能够证明这一笔录曾经存在过的照片,还是用老太太儿子的手机拍摄的,并且此人刚好是警察,因此,个中原因十分蹊跷;三是法院的判决仅“从常理分析”,而少证人、证据。
    当然,如果站在老太太的角度,也可以为对方撞倒了自己说出个一二三来,比如说,他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完全承担得起医药费,因此,似无必要诬陷彭宇。
    有鉴于此,我们现在真的很有必要把这一民事诉讼案当作大要案来办:也不仅是因为这关系到当事双方的名誉与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眼下这一事件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人甚至发出了“好事做不得”的感叹,并且这一观点获得了极大的共鸣。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这一事件的真相不能弄个水落石出,那么,其负面影响极大,并且真有可能让更多的人由此变得更加冷漠与无情。
    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一事件当作大要案来办,我以为依照我们今天司法机关的技术与能力,在不长的时间里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不是多难的事。我们可以在哪些方向上用心?比如说,我们可以好好查一查那位目击证人与彭宇是否熟识;我们还可以查一查那份神秘失踪的询问笔录到底哪儿去了;发生意外的那一天,现场是不是还有其他目击证人等。
    这样做的结果无疑将有利于澄清是非、弘扬正气、维护社会正义。因此,即便是为此动用一定的宝贵资源,我认为也很值得。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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