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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实施新政严打捂盘惜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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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11-1 4:31:47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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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有个词叫“销控”,说白了就是销售控制,把位置好、户型好的房子先“捂住”不卖,有人买就说已经被人认购了。 而其实呢——— 待涨价后再卖个好价钱,这也能促进后期的销售,不至于销售后期剩的全是“歪瓜裂枣”。 “销控”直接导致的结果是买房者想买好房子要花大价钱,甚至有钱也买不到好房子…… 不过,从今天起,房产商的“销控”秘密可是捂不住了,《郑州市商品房认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房子到底有没有被人认购,在郑州房地产网(www.zzfdc.gov.cn)能看得一清二楚!
【楼市怪状】
好房子全被人抢先一步 半个多月走访了4个小区的售楼部,但让李天武疑惑的是,各小区内位置好、楼层好、户型好的房子,售楼小姐全是众口一词:“对不起,那套房子已经有人预订了,要不您看看这套房这么样……” 郑州市民李天武告诉记者,今年10月初,他就开始看房,一连看了建设路、桐柏路、中原路上的4个楼盘,均遭遇售楼小姐的“婉拒”。 售楼小姐的解释似乎也“合情合理”:“我们小区是高档社区,买房的人多,好户型、楼层卖得特别快”,“郑州发展太快了,外地人买房的太多,现在剩下的房您不买,可能不到1个月就买不到了”。 房产商造就虚假繁荣 按常理,对卖东西的来说,谁买都一样,没道理捂住不卖。但那么多看中的房子,全被人抢先一步仅仅是巧合吗?莫非捂住不卖另有原因?“回答正确!”一位已转行的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说好房子被人认购了是营造一种楼盘热销、供不应求的局面,诱导购房者抢购。有些房产商还经常将好楼‘封存’、好房‘冻结’,等待房价上涨,卖出更好价钱。这样做一是可以避免销售后期全剩下‘歪瓜裂枣’,二是也可趁机会向你推荐别的‘有更大优惠空间’的孬房子。” 他还说,除了售楼小姐向买房者撒谎,房产商还经常会在售楼部设个动态销售栏达到“虚假繁荣”的目的,有的楼盘一开盘,动态销售栏就显示销售过半,咋可能呢? 炒号者掺和分一杯羹 房产商的捂盘惜售也导致了另一个畸形行业的产生——炒号! 这位负责人说,很多楼盘采取排号的形式来促进销售,这有几个目的,一是可以预期市场购买力,二是开盘时可雇“托儿”排号营造火爆气氛,三是看起来也比较公平…… 但正是这种销售手段,使“炒号行业”诞生——在房产商捂盘惜售的前提下,好房源少之又少,那也就意味着谁能拿到号,谁就有机会占领那稀缺的好房源,而这个机会,“珍贵得”可以当作商品出售。 炒号者李女士对此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凭房号能提前选房,不愁买不到好房子,另外,很多楼盘凭号还能在总房价的基础上优惠1万元,买个号再去买房能省不少钱。” 【新政解读】 认购信息要公示出来 看得出,因为房产商的“销控”,房子认购情况无人监管,让买房者受伤很深。 今天起实施的《办法》就规定,签订认购协议虽不是购房必经程序(购房人也可以直接签订购房合同),但房产商接受购房者认购时,必须通过联机备案专网,签订统一格式的认购协议,并自动在房管局备案。 通过认购协议流程图表,我们可以看到:房子有没有被人认购,会在郑州房地产网的楼盘信息表上显示出来。房子有没有被人认购不是售楼小姐一句话说了算的,她说的必须要与郑州房地产网的信息相一致,不一致的话你就可以举报他们了! 一套房最多认购两次 但问题也来了,如果房产商想“捂盘”,给房管局报假信息怎么办?《办法》规定,认购协议的有效期为15天。在这期间内,应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合同中购房人的信息和房屋坐落信息,必须与认购协议中的信息保持一致。超出这一时间的,认购协议自动解除,协议记载信息自动撤销,房子重新恢复待售状态。 同时,为防止房产商一直将好房源“捂住不放”,反复签订认购协议,《办法》规定,认购协议不能解除两次以上。认购协议解除两次后,联机备案专网上,将禁止同一套房子再次认购,该套房屋出售时,必须直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也就是说,房产商即使想“捂”,最多也只能“捂”一个月,一个月后只要没人签合同,谁想买都能买到! 【重大影响】 房价涨速有望放缓 在房产商“捂盘”的情况下,可以想象到:只要有好房子,过段时间就调高点价格也不愁没人买,但限制了房产商“捂盘”之后,好房源会在销售前期被买走,销售后期没好房子了,房价再涨还会有人买吗? 新政出台将减缓房价涨速,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梁裕民对此给予了肯定。他说,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肯定会放缓,但从建房成本来看,下跌也不太现实。众所周知,郑州今年“地王”频出,土地成本越来越成为房地产成本的“大头”,此外,对房产商来说,人力、税费、营销等方面成本也是有增无减。他还表示,新政将首先在郑州市区实施,随后再向5市、1县和上街区推广。 ■四问新政 【一问】如何保证楼盘信息及时可靠? 梁裕民解释,对于认购数据,是认购人在售楼部签过认购协议后,实时传递过来的,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后,会在第二天进行更新。“有点类似于银行分理处和飞机票、火车票销售网点”,“从签合同到房管局获取数据,联机备案的时间差别不到1分钟,绝对及时、真实、可靠”。 楼盘信息表中的其他数据,也都是根据备案情况得到的,郑州凡是2004年8月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小区,目前均已加入了联机备案系统,购房人可以随意在网上查询。 【二问】房产商不守规矩如何处罚? 梁裕民说,房管局发现房产商有异常或有群众举报,一旦发现,严惩不贷。“必要时将暂停违规房产商房产交易手续办理,暂停其在房管部门所有的手续审批。” 梁裕民表示,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监督、举报“不守规矩”的房产商。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举报电话:(0371)67182966、67182968。 今后,郑州市房管局将会同国土、建设、规划、工商、物价、执法等相关部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房地产违规、违法的联动机制。 【三问】如何防止改签购买合同? 据了解,有些房产商还通过自己卖自己买来进行“捂盘”——自己签订购房合同,等有买家时,以购房人要改签合同为名,再到房管局改签合同,避免了当作二手房出售,少交税费。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如何防止? 梁裕民说,起草《办法》时,他和工作人员曾到一些售楼部暗访,发现这种情况非常普遍。针对这一情况,《办法》规定,一个小区内,购房合同解除总量,不能超过预售证上登记房屋总套(间)数的10%。 【四问】会不会查处没预售证就排号? 梁裕民说,房产新政针对的是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小区,目的是防止房产商捂盘惜售、社会人员炒卖房号。而在没正式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就做广告、排号等预售行为是房地产企业经营需要和销售惯例,房管局不会主动查处,但是,如果有市民投诉有房产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收取VIP定金、排号费的情况,房管局肯定会去查处。 ■提醒一下 楼盘 “家底 ”全在网上 以后您买房,可先登录郑州房地产网,点击网页右侧的“商品房销售动态(楼盘表)”,查看具体小区的档案,再到售楼部实地看房、签订协议。 在郑州房地产网,除了可查到某套房子是否被人认购、购买,还能查到楼盘的楼号、建筑结构、层数、房号、用途、户型、建筑面积、拟销售价格等。已认购、已销售、未销售及被查封房屋,将用不同的颜色显示。同时,小区的规划平面图、建筑分层平面图,以及房产商的“五证”等信息也会显示。【相关评论见A0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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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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