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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年8月24日 今报记者 张林 欢迎相关部门和热心读者拨打今报“四个灵”新闻热线电话(0371)65830000,就“无主窨井”修复和后续管理归属问题发表看法 今报开展“消灭危险窨井”行动以来,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大部分“有主窨井”得到了及时修复。但为数不少的“无主”或很难找到“主人”的窨井,修复工作进展缓慢。 “无主窨井”到底由谁来管呢? 费时费力找不到“主” 昨天,本报A04版刊发的《为危险窨井找“娘家”真难》,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记者为找到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附近一无盖窨井的归属,在4天时间内咨询了10家单位,仍无法确定“主人”是谁。在记者多日的调查中,像此类“无主窨井”遍布郑州市区,每每有窨井盖丢失,市民根本无法找到责任单位。 谁的窨井谁来修 郑州市市政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经常会接到市民的电话,反映无法找到窨井的归属单位,问市政部门能否出面修复。 对此,市政部门也有一肚子苦水,很多市民认为,窨井就应该归市政部门管,不知“窨井各有各的娘家”,由于窨井修复牵涉到修理费用及审批等各个相关环节,对于市民反映的“无主窨井”,市政部门也无法一一解决。因为长时间得不到修复,“无主窨井”给市民造成的伤害也最大。 未移交窨井该谁修 据一位多年从事郑州市道路研究的业内人事称,目前,郑州市的“无主窨井”大多存在于一些已建好通车、但未移交市政部门的道路上。“算上城中村,郑州市约有百条这样的大小道路,这些道路上的窨井总数也不少。” 按照有关规定,市区新修道路必须在工程质量、建设规格达到一定标准,申请并经市政部门验收后,才能移交市政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如不移交,则由修建单位自行管理。但由于道路实际修建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一些村、区集资修的道路和单位自修道路,往往在建成后无法达到验收标准,也就无法移交市政部门。 修了路还要负责修井? 当这些道路上的窨井盖损坏或被盗后,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要么因时间久远,最初的道路承建单位已无法找到。要么明确了当年道路承建单位,但对方已不愿再进行任何修复。这些“无主窨井”继续祸害市民。 “我们当年修路已花费了那么多钱,已经算是做好事了,为什么道路上的窨井盖出了问题,还要我们来修呢?”郑州市豫筑路一家企业领导,在被要求修复自修道路上损坏的窨井时说,当年企业修路已花费了100多万元,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做了好事,却惹上麻烦了。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