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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今报电子版  PDF版
合同盖上专用章 拖欠的工资更好讨
  时间:2012-1-5 4:29:37 来源:东方今报

    “帮女郎,帮你忙。”大家好,我是东方今报帮女郎沈春梅。今天我们关注的这起讨薪事件可以给包工头们提个醒:今后,无论是签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还是合同盖印章,都要看明白、弄仔细。

    □东方今报帮女郎  沈春梅 

    法制频道男人帮帮客 薛梁/文

    东方今报记者  刘栋杰/图

    求助

    工程交工半年

    工资拖欠50多万

    黄师傅是信阳市新县人,2010年9月和方师傅一起,通过李忠保承包了巩义·尚城华府3栋楼的外墙保温工程。

    “李忠保是河南国基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国基建设公司”)的一个项目负责人。”黄师傅介绍,2010年9月7日,由方师傅出面,代表郑州华晨外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和李忠保签订了一份《专业分包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完工后由承包方“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巩义·尚城华府项目部”全额付款,承包方授权代表人李忠保签字。

    据黄师傅介绍,分包合同签订后,他带着40多个工人干了3个多月并交了工,但李忠保以整体工程尚未完工验收为由不肯结算工钱,其间只支付了工人们的生活费。现在李忠保还欠着他们59万。

    “现在工人们一天给我打十几个电话,我连家不都敢回。”黄师傅说,40多个工人都是老乡,如果给不了工资他过不成年。

    公司 合同盖章无备案 项目经理私自盖章?

    昨天上午,黄师傅拨通了李忠保的电话,李忠保自称在长葛,不在郑州。随后,记者和黄师傅、方师傅一起来到了国基建设公司。该公司合同管理部的冯经理拨通了李忠保的电话,在得知黄师傅确实在巩义·尚城华府做外墙保温工程时,冯经理提出要看分包合同。

    冯经理提出,分包合同上的印章是巩义·尚城华府小区项目部的“资料专用章”,而不是总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并且因资料专用章在项目部,合同上印章的真假无法核实;此外,如果经核实,印章确是项目部的资料专用章,也是李忠保私下盖的,因为没有经过总公司审核备案。

    “李忠保是不是以国基公司的名义和你签的合同,现在无法核实,你当时不知道合同上盖的是资料专用章?”冯经理问。

    “我们当时要求他盖合同章了,但李忠保说合同章不好盖,项目部盖的都是那个章,说国基公司那么大,不会骗我们的,他签个字都管用。”黄师傅说。

    “资料专用章是用来备案的,李忠保说他是国基公司的授权人,你有没有看到授权书?”冯经理说。

    承诺 查明用章问题 拖欠属实定发工钱

    随后,黄师傅再次致电李忠保。黄师傅说,李忠保在电话中说要把一辆华晨宝马车抵押做工资,但被他拒绝,“工人们都等着拿钱过年呢,我要车干什么呀”。

    经协商,李忠保最后答应4日晚上赶回郑州和黄师傅协商工钱一事。

    国基公司合同管理部的冯经理表示,作为公司的一名项目经理,李忠保和黄师傅、方师傅签合同一事没有在总公司备案,不排除其私自盖章的可能性,也有可能是李忠保瞒着公司和他们签的合同,等公司查明情况后会对李忠保进行处理,并表示“如果真的有拖欠工人工资的事情,公司一定会把工钱发到大家手上。”

    律师

    只要印章真实有效

    公司就应担责

    “不管是资料专用章还是合同专用章,只要能证明是公司的真实印章,公司就应该承担责任。”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认为,如果因公司管理有漏洞导致公司员工和第三方签订合同并盖有公司印章的,责任不应该由第三方来承担。

    张少春解释,如果合同的印章真实有效,不管员工有没有经过公司授权,其所签订的合同应该是视为代表公司意见。公司承担对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后,可以对员工进行追责。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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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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