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电影,叫《求求你,表扬我》,片中,范伟饰演的家住农村的打工仔杨红旗,因为父亲当了一辈子劳模,心里特别期待自己也能受一次表扬。但是,当他做了好事解救了一名险些被强奸的女大学生后,却得不到承认。无奈之下,他到报社讲述自己的事迹,渴望得到表扬,可是没有人相信他,他便不断地四处讲述。现如今,电影里的这一幕,在洛阳市偃师真实地发生了。
□东方今报记者 邱延波 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首席记者 陈大昭
●抓了小偷 不被认可
9月1日深夜,偃师的段迎东在出车回家的途中,在偃师市商都路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一家门面店里偷东西。他奋身扑上去,与其中一名小偷厮打,并将小偷按倒在地。随后,段迎东与闻讯赶来的民警一起将小偷制伏。因为与小偷搏斗,当时,段迎东的身上弄得很脏,裤子也被撕烂了。段迎东与民警一起来到偃师市城关镇派出所,又是做笔录,又是写材料。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所作所为却没得到应有的认可。
被盗的门店失主说:“因为抓小偷这件事,一晚上也没有卖东西,耽误我做生意。这东西又给我弄脏了,我也卖不成了。最后所里一分钱没给,也没赔偿我的损失。到最后,我赔他(段迎东)一条裤子,花了一百多块钱。他是见义勇为的咋着咋着的,他是想上电视哩。这算是见义勇为吗?”
●为得到表扬 多次奔走
对于失主赔给段迎东一条裤子,段迎东承认这是事实,但他表示,这并不是他自己开口要的。“有点伤心,有点失落。我挺身而出,勇斗歹徒,希望能得到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认可。”段迎东说,他的事迹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让他心里很不好受。
段迎东的妻子陈娟说:“最起码也该得到精神上的鼓励。”
段迎东和妻子为了表扬自己而奔走于多个部门。段迎东来到派出所,派出所说已经把段迎东的事实材料送到了偃师市公安局政治部。两人又来到偃师市公安局政治部,政治部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不知道,可能材料科的人知道,但材料科却也不知道情况。
●虽未得表扬 以后还要继续做好事
都市频道记者随后来到偃师市公安局政治部了解情况。偃师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刘黎明说,见义勇为的评选和奖励,是有时间周期的,一年组织汇总上报一次,每年汇总上报时间在三四月份。目前,偃师市公安局正在组织上报此事。
都市频道记者将公安机关的说法与段迎东夫妻说了之后,他们表示对于物质奖励并不在乎,“没事,以后遇到这种事,还会这样做。”
郑州康馨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康欣说,段迎东多次向各部门反映,要求被表扬,在心理学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偏执,但这并不影响他见义勇为的性质,也不能因此否定他见义勇为的行为。
■ 第三只眼
做好事 要扬名
当国人观念中的“做好事不留名”遭遇到有人积极要求宣传表扬,这反差对人的冲击很大。就连作为受益者的店主都不禁怀疑,“他(段迎东)是想上电视哩。”
就算段迎东是想上电视出名,但他所做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事,而是深夜时分冒着生命危险和歹徒搏斗,这种英雄行为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出来的。别说是表扬,就算是荣誉证书、物质奖励,老段也值得拥有。
但人们为何质疑呢?这个社会习惯了有太多的无名英雄和婉言谢绝表扬的典范。正如茅于轼在《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中说:“要求做好事的人不留名,未免对好人过于苛刻。”“做好事不留名”,可那是雷锋同志的境界,在成为雷锋之前,我们得理解普通人那么一种渴望被认可、被尊重的心动感觉。只有尊重了这种心动的感觉,这个社会才会让普通人心动不止。东方今报评论员 李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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