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记者 赵杰
近日,南阳市桐柏县的龚女士打来电话说,她在桐柏县大同路上经营了一家快餐店,因为和顾客发生纠纷,顾客开车堵了快餐店的门,而且一堵就是半个月,快餐店成了当地“回头率”最高的地方。
记者在现场看到,快餐店门口停有一辆尼桑车,车身上喷着“烫伤不管,天理不容”八个大字。
快餐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0月16日下午,一位女士带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女孩来店里就餐,点了一个玉米杯。那位女士端着盘子回到座位去了,一两分钟后听见有小孩哭,才知道她小孩烫伤了,他们赶紧找来药酒给小女孩涂抹。双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10月17日上午,小女孩家属把一辆白色面包车横着停在快餐店门口,10月19日面包车换成了尼桑车。
龚女士说,被堵门后她已经多次拨打110,但警方一直没有处理。
■ 律师点评
维权律师张宝认为,虽然孩子的家长已经知道热饮的杯子比较烫,但快餐店仍然应当尽到一定的告知义务,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作为受害人的家属,通过堵门这种方式来主张权益是不可取的。”张宝说,如果快餐店的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小孩家属就涉嫌构成犯罪,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最新进展
采访次日,记者接到龚女士电话,堵在快餐店门口的尼桑车已被开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