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记者 李娟娟 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记者 白小莉 高鹏
最近,想在郑州买房的王先生遭遇了“黑心”房屋中介。中介公司不仅给不符合购房条件的王先生办了“暂住证”,而且在不清楚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还跟王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1.38万元中介费已经装到了中介公司腰包,可王先生的房子还没有着落。
事件▶▶签购房合同 房子却落空
今年6月4日,郑州市民王先生在郑州东风路的世家房产中介签下购房合同,想在郑州买房安家。当时,中介承诺在7月25日就能将房子过户出售给王先生。在中介的联系下,王先生跟房主见面,并支付房主2万元定金,支付给房屋中介1.38万元中介费。
“房屋中介说购房合同都签了,所以中介费要一并交上。”王先生说,房屋中介当时肯定按期交房。
可到了7月20日,王先生突然接到中介公司电话,称房子因为不能过户,所以不能出售了,让王先生直接到法院起诉业主。
“当时是在房屋中介找到的房子,房屋中介怎么让我起诉业主呢?”王先生纳闷地找到中介,中介回复说,是因业主房屋共有人不签字造成了房屋无法出售,要么直接起诉业主,要么就还买这个房子,不确定啥时候王先生能拿到房子,至少还得等半年时间。
调查▶▶“霸王”条款骗取中介费
记者在王先生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看到:合同第九条第三款中规定,只要三方(中介,购房者,房屋业主)购房合同签订,中介就有权收取中介费,而且不管是买方或卖方出现什么违约行为,中介收取的中介费都不受到影响。
“中介只为了赚中介费,不顾房源有无房产纠纷,就让我签购房合同。”王先生越想越生气。
10月16日,记者来到东风路上的世家房产中介。这家中介的店长称,因为王先生要购买的房子业主有一个共有人,俩房屋业主本来说结婚,却没有结成,法院将房子判给房子卖家。按照原来规定,拿着法院判决书,业主就能到房管局过户。因为感觉这个房子出售没有问题,所以中介就跟王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可是卖家到房管局过户时,房管局要求房屋共有人配合,但共有人一直不露面。作为中介公司,也不想房子出问题,但中介费按照合同规定是该收取的。
违规▶▶中介给购房者办假“暂住证”
“他们当时说房子一定没有问题的,我才签了合同。这不还帮我办了暂住证。”气愤之下,王先生道出了房屋中介的另外一个违规行为。
记者看到王先生出示的一张1500元房屋中介收据条,王先生称这是当时房屋中介给他办理郑州“暂住证”的收费凭证。
王先生称,中介公司说,只要他愿意买这房子,户口等都不成问题,中介会负责给他办理暂住证。
王先生出示的“暂住证”上,姓名是李宾宾(王先生家人)。记者拿着这张暂住证来到东风路派出所查询,发现这张暂住证证件本身是真的,但却查不到任何相关登记信息。
郑州东风路派出所民警称,暂住证在派出所的网络上都备有案,也必须由派出所办理。
对于此事,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已经查阅了王先生所持的“暂住证”,暂住证没有任何网络登记,按照规定这样的证件在房管局是不能办理任何房屋购买和出售业务的。他们会严肃调查此房屋中介的行为,并将配合公安部门查处中介私自办理暂住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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