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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明年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调整 每人每年最多报1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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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9-9-9 0:36:15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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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娟娟 实习生 谷伟艳 今报洛阳讯 洛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将于2010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调整后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得到大幅提高。 据了解,从2010年1月1日起,一个医保年度内,洛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 具体来说,新政策调整后,学生和未成年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4万元,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3万元,两项合计最高报销7万元。 成年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4万元,若按不同缴费标准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又可报销3万元至7万元,两项合计最高可分别报销7万元至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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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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