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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爬燃气管进室内行窃 新乡市民告燃气公司败诉
  时间:2009-1-5 2:02:43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王亚南
    今报新乡讯 家里遭贼,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是通过燃气管道攀爬进室内行窃。新乡市民付新爱遂将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告上法庭。昨日,记者获悉,本案一审判决原告败诉 (2008年10月30日本报有报道)。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因有三:首先,原告不能证明被告燃气管道的安装违反了国家的燃气设计规范;其次,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承担管道铺设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或因管道瑕疵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本案中,被告没有对原告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不应承担被盗财产的赔偿责任;最后,被告安装管道的行为与原告失窃损害后果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对于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作为非燃气用户的原告付新爱表示不服,决定向新乡市中院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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