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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7个部门联合下文 对全省企业的信用进行评定
  时间:2008-8-29 6:08:59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朱国艳
    今报郑州讯 到明年1月1日,如果你的企业没有纳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生产的产品在资金市场、招投标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将不被使用。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等17个部门联合下发《河南省信用建设示范单位评定实施意见》,决定对全省企业的信用进行评定。
    即日起,17个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信用建设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凡是在河南省行政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都可参加信用建设示范评定。不过,要想当上示范单位,你的企业必须不仅要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还不得有偷逃税的不良记录。此外,示范单位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意见还给出一条强硬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资金市场、招投标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方面建立信用准入制度,使用信用产品,加快培育和完善信用市场需求。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勇军说:“这条规定意味着,信用不良企业将没有资格进入资金市场、招投标市场、商品交易市场。”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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