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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六旬门卫买狗食时身亡 狗的主人被判赔5000元
  时间:2008-7-2 4:17:48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王亚南 通讯员 景永利 韦德涛
    今报新乡讯 六旬门卫外出给看门狗买食,突发心脏病身亡,雇主认为此事与己无关,拒绝赔偿。昨天,新乡县法院一审判决雇主补偿门卫家属经济损失5000元。
    60多岁的李兴是新乡县人。2007年8月退休后,李兴来到刘产开办的预制厂负责门卫工作,和厂里的看门狗朝夕相伴,建立了感情。每天早晨,李兴都会到附近的菜市场给看门狗买狗食。2007年10月14日早晨,李兴照例到菜市场买狗食,突发心肌梗塞,当天死亡。
    李兴的老伴儿认为,雇主刘产对此应承担一定责任,雇主刘产却认为此事与自己无关。
    法院审理认为,雇主刘产对李兴的死亡没有过错,但李兴是在为刘产的利益进行活动时出事的,刘产作为受益人理应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据此做出上诉判决。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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