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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博会特别报道之人物观点 公安部高官论保护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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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4-28 3:12:10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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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朱国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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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郑州讯 昨日上午,第二届中博会全国整规办与外商投资企业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会议在裕达国贸进行,轮到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发言时,由于在场提问的外商企业过多,这场会议改成了“答企业问”,而话题始终围绕着企业最感头疼的“傍名牌”问题进行。 “发现地方保护主义给我打电话” 外商:我们在保护知识产权时,如果遇到地方保护主义怎么办?我们曾在某省商场内看到标有我们公司商标字样的电动车,和当地工商部门联系后,一直拖着不给办。 高峰:发现地方保护主义,直接给我打电话。今天会上来的有工商总局的领导,可以在会后私下里商讨。 “产品在中国,利润在全世界” 外商:去年4月,有个跨国性造假药案轰动一时,但最后中国方的法院对主犯只判了8个月,让人吃惊。 高峰:保护知识产权势在必行,这不是外商给中国的压力,而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的压力。 目前普遍的情况是,造假窝点在中国,产品在全世界;微薄利润在中国,绝大多数利润在全世界。对公安部门特别不利的有三方面,一是造假案件国家化,增加了打击难度;二是中国法律对侵犯知识产权者的处罚确实太轻,一般都在7年以下,难以形成震慑;三是对国外下订单者的处罚国内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往往让这些得大利的人逍遥法外。 我们正在向立法机构呼吁,提高刑事处罚的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的量刑提高到15年,而去年上海法院对一国外下订单者按照“商业销售罪”定性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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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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